水稻品种审定的流程是什么?

[field:writer/] 长久鲜花 2024-10-17 18:27 0 0条评论

一、水稻品种审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的审定有国审和省审,审定后推广。

品种审定的程序为:

申请——受理——品种实验——审定——公告。

审定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①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②与现有的品种有明显区别

③遗传性状稳定

④形态特征与生理特征一致

二、种子审定品种内容?

适宜地区,产量,抗逆性,抗病性,稳定性。

三、玉米品种审定流程?

首先到本省农业厅的网站下载区域试验申请表,填好后保相关部门(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可查询本省分管区域试验的单位)

批准区域试验后,给承担区域试验的部分寄送种子进行区域试验,一般需要两年到三年的区域试验。通常区域试验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

通过区域试验后,承担区域试验的单位会出具一份区域试验报告,说明试验品种的表现。

如果表现好,就可以填写品种审定申请书,并写品种选育报告,一并交农业厅有关部门(通常是种子站)

各省都有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每年定期开会评审品种,如果专家都认为可以,就可以通过品种审定,到时品种审定委员会会给一个证书。

四、2021玉米审定品种?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1.1.1 籽粒用玉米品种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大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西北春玉米类型区: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及人工接种鉴定未同时达到高感。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类型区、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纹枯病、茎腐病、大斑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类型区:灰斑病、大斑病、穗腐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东南春玉米类型区:纹枯病、茎腐病、南方锈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及人工接种鉴定未同时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玉米区品种还应对以下抗病性进行鉴定。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灰斑病。

西北春玉米类型区:大斑病、丝黑穗病。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瘤黑粉病。

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类型区:小斑病、南方锈病。

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类型区:纹枯病、丝黑穗病。

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小斑病、南方锈病。

东南春玉米类型区:小斑病。

1.1.2 青贮玉米品种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西北春玉米类型区:大斑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小斑病、茎腐病、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西南春玉米类型区、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东南玉米类型区:纹枯病、大斑病、小斑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玉米区品种还应对以下抗病性进行鉴定。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灰斑病。

西北春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

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类型区:瘤黑粉病。

西南春玉米类型区、热带亚热带玉米类型区、东南春玉米类型区:灰斑病、南方锈病。

1.1.3 鲜食甜玉米品种、糯玉米品种

北方鲜食玉米类型区:瘤黑粉、丝黑穗病、大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黄淮海鲜食玉米类型区:瘤黑粉、丝黑穗病、矮花叶病、小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西南鲜食玉米类型区:丝黑穗病、小斑病、纹枯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东南鲜食玉米类型区:小斑病、南方锈病、纹枯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1.1.4 爆裂玉米品种

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对以下抗逆性状进行鉴定:丝黑穗病、瘤黑粉病。

五、水稻品种审定办法?

国家级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

  1 基本条件

  1.1 抗性(病、虫、冷、热)

  每年南方稻区(不含武陵山稻区)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年度≤6.0,品种穗瘟损失率最高级≤7级。

      每年武陵山稻区、北方稻区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4.5,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

      南方稻区的单季晚粳品种、北方稻区的黄淮海粳稻、京津唐粳稻品种的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级。

      长江上游、中下游稻区中籼品种耐热性≤7级。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稻区还应对以下抗逆性状进行鉴定。

  华南稻区:白叶枯病、白背飞虱(早籼)、褐飞虱(晚籼)。

  长江上游稻区:褐飞虱、耐冷性。

  长江中下游稻区:白叶枯病、条纹叶枯病(晚粳)、白背飞虱(早籼)、褐飞虱(不含早籼)、耐冷性(晚籼)。

  武陵山稻区:耐冷性。

  北方早粳区:耐冷性。

  1.2 生育期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长江中下游早籼早中熟和晚籼早熟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麦茬籼稻、华南感光晚籼品种不长于对照1.0天;早籼迟熟和晚籼中迟熟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长江上游中籼、长江中下游单季晚粳和黄淮海中熟中粳、东北早粳中熟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5.0天;其他类型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7.0天。

当国家区试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由稻专业委员会对相应生育期指标作出调整。

  1.3 结实率

      中稻品种年度结实率<70%的区域试验点≤3个,晚稻品种年度结实率<65%的区域试验点≤3个。

  1.4 抗倒性

      品种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点占总试验点的比例≤20%。

  1.5 旱稻品种抗旱性

      抗旱级别≤5级。

  1.6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稻或杂交稻,与对照同等级品质,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75%。

  杂交稻作对照品种的常规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照第一款,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降低2个百分点。

  常规稻作对照品种的杂交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照第一款,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增加3个百分点。

  2.2 绿色优质品种

  2.2.1品种分类

      2.2.1.1 抗病品种:南方稻区(武陵山稻区除外)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或华南稻区白叶枯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武陵山稻区稻瘟病抗性达到抗及以上;北方、南方稻区粳稻稻瘟病抗性达到抗及以上,同时条纹叶枯病达到抗及以上。

  2.2.1.2 抗虫品种:早籼对白背飞虱达到中抗及以上水平,中籼及晚籼、晚粳对褐飞虱达到中抗及以上水平,且优于对照品种一个级别及以上。

  2.2.1.3 优质品种:品质达到《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13)优质食用稻标准。

  2.2.2 产量指标

  2.2.2.1 绿色品种:抗性达到1—3级且与对照同等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3.0%;达到3级但低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5.0%;达到3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3.0%;达到1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0%。

  2.2.2.2 优质品种:品质达到部标1—3级且与对照同等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增产≥3.0%;品质达到部标3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增产≥1.0%;达到部标2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3.0%;达到部标1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0%。

   2.2.2.3 绿色优质品种:稻瘟病、或褐飞虱、或华南白叶枯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2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0%;稻瘟病、或褐飞虱、或华南白叶枯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1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7.0%。

    以上品种的生产试验产量指标,与区域试验增减产幅度相一致。

    2.3 特殊类型品种

  糯稻、耐盐(碱)水稻、节水抗旱稻、高海拔粳稻及镉低积累水稻等特殊类型品种,申请者可根据生产实际需求提出品种审定标准,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同意,并自行开展品种试验。

六、蔬菜品种审定流程?

首先由育种者填写审定申请书,经育种单位、区域试验主持单位和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与其他报审材料一并交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查合格者提交茶树专业委员会审定;

专业委员在评议后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数超过法定委员总数半数的品种即通过审定;

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后,统一编号、登记、签发合格证书,最后由农业部颁布。

审定有争议的品种时需经实地考察后,提交下次专业委员会会议复审;审定未通过者不再进行第二次审定。

七、种子品种审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农作物。

第二章 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四条 农业部设立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

  第五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每届任期5年。品种审定委员会设主任 1名,副主任2-3名。

  第六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七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按作物种类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9-13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八条 在具有生态多样性的地区,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可以在设区的市、自治州设立审定小组,承担适宜于在特定生态区域内推广应用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初审工作。各审定小组由7-11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第九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会,由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各审定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组成。

第三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条 申请品种审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可以直接向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或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

第十一条 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农业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国家或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申请国家审定或省级审定,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审定和省级审定,也可以同时向几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申请审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省级审定。从境外引进的农作物品种和转基因农作物品种的审定权限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本级品审会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有明显区别;

 (三)遗传性状相对稳定;

 (四)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五)具有适当的名称。

  第十三条 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向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国籍;

 (二)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

 (三)作物种类和品种暂定名称。品种暂定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

 (四)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

 (五)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

 (六)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描述以及标准图片。

转基因品种还应当提供在试验区域内的安全性评价批准书。在完成品种试验提交审定前,还应提供安全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书2个月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者在1个月内交纳试验费和试验种子。对于交纳试验费和试验种子的,由办公室安排品种试验。逾期不交纳试验费或者试验种子的,视同撤回申请。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者可以在接到通知2个月内陈述意见或者予以修正,逾期未答复的视同撤回申请;修正后仍然不合格的,驳回申请。

第四章 品种试验

第十五条 品种试验包括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具体试验办法由品种审定委员会制定并发布。

第十六条 每一个品种的区域试验在同一生态类型区不少于5个试验点,试验重复不少于3次,试验时间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区域试验应当对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农艺性状进行鉴定。

第十七条 每一个品种的生产试验在同一生态类型区不少于5个试验点,一个试验点的种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试验时间为一个生产周期。生产试验是在接近大田生产的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进一步验证,同时总结配套栽培技术。

第十八条 抗逆性鉴定、品质检测结果以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测试机构的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 每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品种试验结果汇总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八、品种登记和审定

品种登记和审定

品种登记和审定是农业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对于作物的品质和产量具有深远的影响。本文将着重介绍品种登记和审定的过程以及其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什么是品种登记和审定?

品种登记和审定是指针对新培育的农作物品种进行科学评定和批准的程序。它是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实验和田间观察,确认新品种在产量、抗病性、适应性等方面具备优势,并且符合农民和消费者的需求。

品种登记和审定的目的是保护农作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确保新品种的合法性,促进良种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作物的生产效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品种登记和审定的流程

1.选育和鉴定阶段:在这个阶段,育种人员通过人工选择或基因改良等方法,选育出新的农作物品种。通过科学实验和田间观察,对新品种进行鉴定,确定其具备独特的特征和优势。

2.申请阶段:育种人员将选育成功的新品种提交到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品种登记和审定的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新品种的描述、性状表、产量数据等。

3.审查和评估阶段:政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安排专家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对新品种在产量、抗病性、适应性等方面的测试,以及与现有品种的对比分析。

4.审定和发布阶段:根据评估结果,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审定新品种。一旦新品种通过审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将公布在品种目录中。

品种目录是一个记录所有经过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的清单,包括品种的名称、特征、适应区域等信息。农业部门会定期更新品种目录,确保农民和种植者能够及时了解到最新的优良品种。

品种登记和审定的作用

1.保护农作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品种登记和审定是确保育种人员的劳动成果得到合法保护的重要途径。通过品种登记和审定,新品种的培育者可以获得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他人盗用或擅自繁殖新品种。

2.推广优良品种:经过品种登记和审定的新品种具备优异的农艺性状和经济特性,在生产上具有较高的效益。政府部门会积极推广这些优良品种,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

3.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品种登记和审定的过程,能够确保选育出的新品种在产量和品质方面具备优势。新品种的种植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并且具备更好的抗病性和适应性,减少病虫害带来的损失。

4.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增加农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新品种种植对土地资源和环境的要求较低,有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品种登记和审定是农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保护了新品种的知识产权,推动了优良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品种登记和审定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育种人员共同努力,以满足社会对农业发展的需求。

九、品种审定与品种保护的差别?

       1、本质特性不同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本质特征是对申请人知识产权即财产权的保护;品种审定的本质特征是对申请人生产秩序化限制的管理。

  2、范围不同

  品种审定的新品种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也可以是新引进的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新品种,既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也可以是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所形成的品种。

  

        3、特异性要求不同

  品种审定突出品种的产量、品质、成熟期、抗病虫性、抗逆性等可利用特性;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从品种的外观形态上进行审查,如植株高矮、种皮或花的颜色、叶片宽窄、株型等一个或几个方面,明显区别于递交申请以前的已知品种。品种审定区试时所选的对照品种仅是当地主要推广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所选的对照品种(近似品种)则是世界范围内已知的品种,并在审查测试时需将申请品种、标准品种、近似品种种植在一起进行比较。

  4、新颖性要求不同

  品种审定不管在审定前是否销售过,而植物新品种保护则要求在申请前销售未超过规定时间。

  5、审查机构和层级不同

  品种保护的受理、审查和授权集中在国家一级进行,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负责;品种审定实行国家与省两级审定,由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

  6、推广使用有差别

  审定品种可以推广应用;而授权品种不一定能全部通过品种审定。

十、2020山东审定良玉99玉米品种审定?

良玉99不是淘汰品种,该品种是由辽宁省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选育的玉米新品种,2012年通过国家审定,2015年通过辽宁省审定,2020年通过山东省审定,具有高抗倒伏,耐密植,产量高,米质好等优点。

东华北地区出苗至成熟128天左右,株高273厘米左右,穗位106厘米左右,夏播生育期98天左右,株高253.6厘米,穗位100.2厘米,果穗粗筒形,穗长17.5厘米,穗轴红色,籽粒黄色,马齿型,一般亩产800-900公斤左右,在高产栽培情况下可达1100公斤左右。